2月22日,从河北省元氏县南水北调办传来消息,该县中线干渠临时占地复垦工作已全部完成,2770.83亩临时占地的复垦和退还工作完结。
元氏县南水北调办负责人介绍说,复垦工作的顺利完成得益于他们的选、用、分工作法。
“选”就是要选好地。负责征迁的工作人员根据元氏县地理地貌等有利条件因地制宜,配合设计部门、监理和施工单位,从设计环节到实施过程,多次到现场实地勘察研究,在充分利用荒地、河道沙坑、岗坡次地、废弃砖窑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了设计方案,使临时占地面积由原设计5871亩到实际占用2770.83亩,减少了900多亩。
选好的土地要擅于利“用”。元氏县调水办在征用了一部分废弃砖窑作为弃土弃渣场,这样不仅节约了对好地的征用,通过弃渣回填整理和水保措施,还使原来的废弃砖窑变成了绿地广场。
临时占地被元氏县南水北调办分为三类,分类分块同时进行复垦退还工作。对所占用的非集体土地和不需要复垦的,调水办会同水利、国土等相关部门,从源头上把握,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施工要求,多方密切配合,落实规划。对占用好地需要退还群众的,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、有能力,又熟悉地方情况、有群众性工作经验的队伍进行实施,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指导实施,县政府及调水办负责协调配合。对难度较大的地块和难点问题,充分考虑解决群众的正当诉求,坚持政策关,运用法律手段杜绝极个别故意滋事制造事端、影响复垦工作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行为。
元氏县南水北调办公室在工程临时占地征用、复垦和退还工作中,既保证了干渠工程的顺利进行,又维护了占地群众的切身利益,达到了集约节约的目的,维护了工程建设大局,收到了较好的效果。 郝丹丹